保护大自然 新疆博湖森林派出所成功救治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棕尾鵟”
发布日期: 2020-07-23 14:25:43 来源: 博湖县融媒体中心
近日,新疆博湖县公安局森林派出所民警接到附近村民求助,在博湖县博斯腾湖乡一农田里发现了一只“鹰”,无法自行飞行觅食,似乎是受了伤,不能飞翔,需要救助。接到报警后,民警迅速赶往现场了解情况。
“我在地里干农活时,我看着一个老鹰,我就用小石子慢慢儿去试探它,没有飞,然后我就用食物去喂它,吸引它,但是它也没有跑,我感觉它一定是生病了,就将其带回家中,随后联系辖区民警。”博湖县博斯腾湖乡农民林明富告诉记者。
林明富所说的“老鹰”经专业人员鉴定属于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棕尾鵟”(俗称鸽虎),羽毛呈黑褐色,体长约70厘米,翼展达两50公分,左翅膀受伤,无法正常飞翔。
博湖县森林派出所民警刘翔虎介绍说:“我们当即对棕尾鵟进行检查,发现它左翅膀轻微受伤,无法正常飞翔,由于长时间未觅食,身体极度虚弱,随即我们将它带回所里,购买鲜肉进行喂食,并请专业医生给它救治。”
据了解,棕尾鵟(kuáng)别名:土豹、鸡姆鹞,是鹰科鵟属的中大型猛禽,体长58-63cm。飞行时,翅上举呈“ V”形,可分为黑色,棕色,和中间色三种色型。栖息于荒漠、半荒漠及砾石滩地区,多单独活动。食物主要为啮齿类、两栖爬行类和小型鸟类,主食鼠类,为农田益鸟。
目前,经初步救治,棕尾鵟已经开始进食,生命体征平稳,专业人员每天定期给它换药治疗,并精心准备食物对其喂食,计划待“棕尾鵟”身体机能完全康复后将放归大自然。
关键词:
国家二级保护动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