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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公积金:灵活就业人员不可以调整缴存基数或缴存比例
发布日期: 2022-04-14 20:25:26 来源: 三湘都市报

三湘都市报·新湖南客户端4月14日讯(文/视频 全媒体记者 卜岚 实习生 周逸婷)职工及配偶分别在长沙中心和省直中心缴存的,配偶能否申请贷款?放款后,灵活就业人员可以调整缴存基数或缴存比例吗?……今日,记者从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该中心集中对缴存职工关心的问题进行了解答,表示灵活就业人员已办理公积金贷款的,不得变更缴存协议的内容。

统计显示,2022年3月,12329公积金服务热线共接听业务咨询电话54127通,处理12345市民热线工单14笔,回复问政湖南、市长信箱咨询信件45封。

家庭月工资收入按缴存基数之和计算

3月热点问题月报显示,市民最关心的热点问题是:申请公积金贷款时,职工家庭月工资收入如何认定?

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申请公积金贷款时,职工家庭月工资收入认定的方式包括:如果夫妻双方均是公积金缴存职工,那么申请公积金贷款时家庭月工资收入按照双方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包括但不限于长沙公积金中心的)之和计算。

如果贷款职工的配偶不是公积金缴存职工,配偶的月收入参照社会保险费基数或者人社部门发布的最低月工资标准计算,那么申请公积金贷款时家庭月工资收入按照贷款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配偶的月收入之和计算。

值得注意的是,职工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状态正常,且近3个月连续正常缴存的,公积金缴存基数方可以推定为月收入;社会保险近3个月正常缴存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方可以推定为月收入。

偿还贷款本息提取业务夫妻不用同时办理

职工及配偶分别在长沙中心和省直中心缴存的,配偶能否申请贷款?对此,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职工及其配偶分别在该中心和省直中心缴存的,若向该中心申请公积金贷款应以该中心缴存人为主借款人提出申请。

同时,申请偿还贷款本息提取业务,无需夫妻双方同时办理,但是职工家庭每次只能以同一套房屋的同一时间段内的还贷额申请提取,夫妻双方先后提取时间间隔不得超过12个月。如果灵活就业人员已办理公积金贷款的,不得变更缴存协议的内容。

此外,如果单位专管员不会操作单位网厅的功能,专管员可以先通过中心官网的“通知公告”栏目或者中心官网网厅登录界面右上角的下载中心下载《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单位版网厅操作手册》。该手册对单位网厅的各项功能都有详细的图文讲解,专管员可以一一对照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