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湘都市报·新湖南客户端8月26日讯(全媒体记者 杨斯涵 黄京)暑假即将结束,长沙中小学生即将迎来秋季新学期。今日,长沙发布了长沙市2022年秋季中小学收费标准,一起看看吧!
公办学校继续免收课本等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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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秋季长沙城乡公办学校、原执行公办学校收费标准的行业(部门、单位)举办学校义务教育阶段收费,继续免收课本费、教辅资料费、作业本费,学生只需缴纳少量自愿选择的服务性收费。民办学校义务教育阶段免收课本费,有条件的地区可参照公办学校执行。对长沙就读义务教育阶段执行公办学校收费标准的外来务工就业人员子女与本市户口学生入学收费一视同仁。
公办普通高中学费标准分省级示范性高中和其他高中两个档次,公办普通高中学校免收家庭经济困难等政策范围内学生学杂费和教材费。同时,继续对公办中职学校(技工学校)和职业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批准、符合国家标准的民办中职学校(技工学校)全日制在籍在校学生(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学生除外)免除学费。
此外,民办学校要切实规范收费行为,坚决纠正过度追求经济利益问题,杜绝无序收费。禁止民办学校虚假承诺、虚高收费行为,不得以“包过线”“包录取”“包获证”“包就业”为名与学生及家长签订协议,不得以此为名向学生和家长收取规定项目之外的其他任何费用。
针对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等问题,长沙各中小学严禁将教育教学活动、教学管理范围内的事项纳入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严禁越权设立收费项目、未经审批收费或突破已经审批的收费标准收费。严禁将讲义资料、试卷等费用纳入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事项。同时,农村公办义务教育学校不得向住校学生收取住宿费。学生保险必须坚持自愿投保的原则,由学生或家长直接向保险公司购买。
长沙还将进一步加强学生资助的全过程管理及资助资金的精准管理,确保国家资助资金及时足额准确到校、到人,杜绝将结余资金抵顶地方配套或挪作他用,保证惠民政策落到实处、惠及学生。义务教育阶段要确保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落实到位,不出现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的现象。
加大治理补课乱收费力度
长沙将继续严格教育收费纪律,坚决制止中小学教育乱收费。要严格规范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秩序和收费行为,坚决查处“以钱择校、以优择生、以权入学”行为。严肃查处违规招收借读生、择校生等行为。严禁以任何名义收取与入学挂钩的费用。严禁以中外合作办学名义乱收费。严格执行相关规定:中小学收费按学期收取,收费遵循“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原则,对同一学校同一年级的学生不得实行不同的收费标准。
同时,各校要严格执行《中小学教辅材料管理办法》,严格落实“五限”即“限年级、限学科、限范围、限数量、限总额”的要求,坚持学生自愿和“一科一辅”政策,教材价格、版别要与报经批准的一致,学校要做好无偿代购服务。高中阶段学生购买选用列入省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的教科书、中小学生自愿选用列入省教育行政部门评议公告目录的教辅材料,可申请由学校统一代购,学校应严格按照省发展改革委、省新闻出版局核定的价格据实收取,为学生无偿提供代购服务。不得将面向学生公开发行的教育期刊列入教辅材料,应由学生自愿征订。
此外,长沙将加大治理补课乱收费力度。坚决制止“课堂内容课外补”、学校组织参与有偿补课、教师在社会培训机构对学生有偿补课、学校通过社会培训机构变相开展有偿补课、以家长委员会或班委会等形式组织有偿补课现象。严肃查处学校及其教职工组织或参与补课乱收费的行为;禁止公办中小学向社会培训机构提供举办补课活动的场所和设施。
严格执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加大宣传力度。各中小学要按要求做好教育收费公示及价格备案工作。学校要按规定在醒目位置设置固定公示牌(栏),还须在招生简章、校园网、校务公开栏和学生宿舍、食堂、缴费处等学生集中的地方按规定公示本学校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和供学生自愿选择的收费项目以及投诉电话。凡未经公示的收费或公示内容与政策规定不符的,学生有权拒交,已交费的应退还给学生。营利性民办普通高中学校学费、住宿费调整收费标准时应书面征求学生及家长意见,并提前60天向社会公示,报同级教育部门和发展改革部门备案。
(一审:黄京 二审:袁欣 三审:周文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