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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湘都市报·新湖南客户端12月20日讯(全媒体记者 黄亚苹)今日,长沙市市场监管局通报了一起开福区某药房连花清瘟大幅涨价而被调查的案件。
12月15日,开福区市场监管局收到网友问政留言。该网友反映开福区浏阳河街道某大药房药品随意涨价,扰乱市场正常经营秩序,请求执法部门予以查处;留言后还附有现场录制的视频与音频进行佐证。收到留言后,开福区市场监管局迅速组织价格和公平竞争监管科、浏阳河市场监管所执法人员前往现场核实情况。
经执法人员调查发现,涉事门店的工作电脑中显示该店售出的连花清瘟胶囊进价在12元—16元间浮动,而售价在21元—28元浮动,符合正常销售价格区间。但在举报网友附加的视频中显示,该门店负责人悄悄耍了个“心眼”——她在售出部分药品时不通过电脑扫描入库销售,而采取与消费者直接微信支付的方式进行,这样就避免了在电脑留下痕迹。经执法人员盘问,门店负责人承认该批药品实际成交价由11月29日的28.5元/盒大幅提高到12月15日的48.00元/盒,涨幅接近一倍。开福区市场监管局当即予以立案调查,将于近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据悉,12月9日,市场监管总局发布了《关于涉疫物资价格和竞争秩序提醒告诫书》,对涉疫物资生产经营者划出“九不得”红线——不得违反诚实信用和公平合理原则、不得违反明码标价规定、不得哄抬价格、不得价格欺诈、不得串通涨价、不得价格歧视、不得虚假宣传、不得仿冒混淆、不得商业诋毁。
疫情防控政策调整以来,开福区市场监管局积极制定了涉疫物资价格专项检查实施方案,加大检查频次,加深执法力度,加强对涉疫物资价格和质量的监督检查。同时,还面向全区广大涉疫物资生产经营者发布了相关提醒、公告,督促企业守法经营,共同维护好防疫物资的价格稳定。
此外,市场监管部门提醒,广大群众如发现涉疫物资价格质量违法行为,请保存好相关证据,并拨打12315(12345)进行投诉举报。
责编:袁欣
来源:三湘都市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