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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湘都市报·新湖南客户端1月1日讯 (全媒体记者 和婷婷)受外源性污染渗透、本地污染物积累和不利气象扩散条件影响,截至今天(1日)16时,长沙市空气质量已持续13个小时的中度污染,预计今晚到3日空气质量将进一步转差并维持中度污染至重度污染。
根据湖南省长沙生态环境监测中心、长沙市气象台预测,今天(1日):中度-重度污染;明天(2日):重度污染;后天(3日):中度污染。为有效降低污染物排放,最大限度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保障群众身体健康,根据生态环境部《深入打好重污染天气消除、臭氧污染防治和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方案》有关要求和《长沙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规定,决定于1月1日17:00将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升级为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同时启动橙色(II级)响应措施。
建议儿童、老年人和呼吸系统、心脑血管疾病患者等易感人群应停留在室内,停止户外运动,一般人群减少户外运动;视情况暂停大型露天活动;户外活动可适当采取佩戴口罩等防护措施。
此外,在黄色预警应急减排的基础上,在绕城高速西段、北段、南段以及京港澳高速合围区域(不含边界道路)禁止国三及以下载货汽车上路行驶,预警期间全天24小时“四桥两隧”(福元大桥、银盆岭大桥、橘子洲大桥、猴子石大桥、湘江营盘路隧道和南湖路隧道)对国三以上载货汽车实行单双号限行(单日禁止车牌最后一位数字为双数的机动车通行,双日禁止车牌最后一位数字为单数的机动车通行;尾号为字母的车牌,统一按照“0”进行管理),除新能源汽车、执行任务的军警、急救、工程抢险、市政维护、邮政投递、银行武装押运机动车、承担疫情防控物资、医疗物资、生产物资、人员装备一级基本生活物资运输的机动车外;工业企业厂区和工业园区内应停止使用国二及以下非道路移动机械(清洁能源和紧急检修作业机械除外),矿山(含煤矿)、洗煤厂、港口、物流(除民生保障类)等设计大宗原料和产品运输(日常车辆进出量超过10辆次)的单位应停止使用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汽车(含燃气)进行运输(特种车辆、危化品车辆等除外)。
(一审:丁鹏志 二审:黄京 三审:周文博)
责编:袁欣
来源:三湘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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