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510批次食品安全抽样检验情况的通告。近期,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对粮食加工品、肉制品、乳制品等18大类食品510批次样品开展了食品安全抽样检验。根据食品相关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10批次样品不合格。
澧县爱可娜饮用水销售部销售的,标称澧县爱可娜饮用水有限公司生产的爱可娜饮用天然水(其他饮用水),铜绿假单胞菌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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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称岳阳富尔物贸有限公司狮子山泉饮用水厂生产销售的包装饮用水,铜绿假单胞菌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张家界双盛食品饮料有限责任公司生产销售的和湘晨山泉(包装饮用水),铜绿假单胞菌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益阳市大通湖区金盆镇绿之源纯净水厂生产销售的纯净水,铜绿假单胞菌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石门县汇德酒行销售的,标称石门湘屋脊饮品开发有限公司生产的湘屋脊包装饮用水,铜绿假单胞菌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湘潭市岳塘区熊磊海鲜摊销售的梭子蟹(海水蟹),镉(以Cd计)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安化小玉米蔬菜批发店销售的韭菜,腐霉利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郴州市北湖区邓记海鲜店销售的梭子蟹(海水蟹),镉(以Cd计)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湘阴益优特生活超市销售的长豆角,倍硫磷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长沙市天心区潘东东海鲜店销售的梭子蟹(海水蟹),镉(以Cd计)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长沙、湘潭、岳阳、常德、张家界、益阳、郴州等地市场监管部门已组织开展核查处置,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采取下架、封存、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处理;有关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要及时将有关食品生产经营者采取的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开。
作者:李姝
责编:姚茜琼
来源:潇湘晨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