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湘都市报·新湖南客户端1月10日讯(全媒体记者 杨斯涵 黄京)3月11日、12日全省单招第一志愿考试开考,4月8日、9日第二志愿考试进行……近日,《关于做好2023年高职院校单独招生有关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下发,提醒对于符合报名条件尚未参加高考报名、且有意愿报考高职单招的人员,须于2023年2月14日-16日到户籍所在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名点办理补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考试:3月11日湖南单招第一志愿开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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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指出,高职单招对象为符合我省2023年普通高考(含对口招生考试)报名条件并已参加高考报名的人员。单招报考和填报志愿时间统一从2月21日8:00开始至2月28日18:00结束。在此期间,考生可登录湖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考生综合信息平台或“潇湘高考”APP填报报考志愿信息,考生可选择1-2所院校报考。省教育考试院将在2月22日—27日每天18:00前公布当前各高校各计划类别第一志愿第一专业填报考生人数,考生可在报考时间截止前随时修改报考志愿,但是,志愿填报时间截止后,不能修改志愿。志愿填报截止后,各高职院校将组织开展报考确认工作,未在网上报考单招志愿的考生,不允许参加测试。
据悉,全省单招第一志愿考试时间统一定为3月11日、12日,第一志愿录取结束后,未完成计划的高职院校在4月3日前通过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网上录取院校子系统(下称“院校子系统”)下载报考本校第二志愿且尚未被录取考生的报考信息,经确认考生报考信息无误后,组织这部分考生进行考试,第二志愿考试时间统一定为2023年4月8日—9日进行。
招生:4月30日前完成单招录取备案
《通知》表示,各高职院校要根据本校实际提前确定各专业招生计划,并在招生章程中向社会公布。各高职院校分别在3月14日12:00时前和4月10日12:00时前,根据本校第一志愿和第二志愿实际参考人数在“院校子系统”中将各专业不同考生类别的计划调整到位,保证两类考生的录取比例总体基本均衡。各类别各专业计划确定并公布后,一律不得调整和追加。高职单招录取备案工作全部结束后,未完成的单招计划转为统招计划使用。
记者了解到,今年单独招生录取备案工作于4月30日前完成。各高职院校登录“招考信息管理系统(院校版)”,于3月16日前和4月13日前分别报送所有参加单招测试第一志愿考生和第二志愿考生的各类成绩信息。报送第一志愿和第二志愿考生测试成绩的人数要与本校设置各类别各专业计划时参照的实际参考人数保持一致。其中,第一志愿录取备案工作安排在3月28日—30日进行;第二志愿录取备案工作安排在4月26日—27日进行。各高职院校在拟录取名单公示期满后,于4月28日前在网上远程确认录取名单。
作者:全媒体记者 杨斯涵 黄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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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三湘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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