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湘都市报·新湖南客户端1月30日讯(全媒体记者 卜岚 视频 见习记者 王普)1月30日,长沙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发布了《关于明确2023年个贷倍数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明确,我市缴存职工(含省直分中心)可贷额度按照借款人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之和的16倍计算。
去年长沙公积金“个贷率”为7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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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通知》,2022年我市住房公积金“个贷率”为79.08%。明确个贷率介于75%和80%之间,我市缴存职工(含省直分中心)可贷额度按照借款人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之和的16倍计算,《通知》自2023年2月1日起施行。
据悉,个贷率是体现公积金支持个人贷款买房力度的重要指标,为全市数据(含省直中心)。根据《关于统一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和省直分中心业务政策的通知》,省直分中心与市公积金中心执行统一个贷倍数。
受疫情影响的可缓缴6月30日前的公积金
同时,为了帮助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和职工纾难解困,1月30日,长沙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还发布了《关于延长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相关事项的通知》,延长企业缓缴政策,继续支持符合条件的缴存人首套房“可提可贷”。
《通知》规定,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可申请缓缴2023年6月30日前的住房公积金。去年申请过阶段性缓缴政策的企业,受疫情影响仍需要缓缴的,可以再次申请。
此外,延长首套房阶段性“可提可贷”政策。《通知》明确,职工家庭购买首套房实施阶段性“可提可贷”政策的时间延长至2023年6月30日,即职工家庭在2022年8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期间购买首套房,可以申请购房提取,同时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为及时受理缴存企业缓缴申请,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还畅通网上业务办理渠道,各企业可在中心网上业务大厅申请缓缴,或前往铁路分中心、缴存管理部前台提交缓缴报告。缓缴期间,其单位缴存职工贷款和提取权益不受影响。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还提醒市民,职工家庭适用该政策申请购房提取的总额不得超过购房首付款;办理了公积金贷款后再申请购房提取的,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账户仍应留存公积金贷款12个月的还贷金额。
作者:卜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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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三湘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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