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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疾控@校长:“神兽”归笼,“两案九制”准备好了吗?
发布日期: 2023-02-24 22:42:59 来源: 湖南日报

湖南日报全媒体记者 王铭俊 通讯员 胡冀 张恒娇


(资料图片)

随着开学集结号的吹响,“神兽们”终于回笼了。然而,当前正值春季传染病高发风险期,诺如病毒引起的急性感染性腹泻,流感病毒引起的急性呼吸道传染病进入发病高峰期……

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不仅是每一位家长最为牵挂的大事儿,更事关国家民族未来。校园内一旦因管理不善暴发疫情,将严重影响学生身心健康以及教学活动。2月24日。湖南疾控发布提醒,面对各种传染病的流行,请关注关注保障校园师生生命健康安全的“两案九制”。

“两案”

传染病防控工作方案

传染病疫情及相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学校和托幼机构应制定传染病防控工作方案以及传染病疫情及相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预案,根据可能发生的传染病疫情,按照学校规模、学生数量以及传染病预防控制要求,储备一定数量的人力和物资,定期组织开展应对演练,并根据传染病防控形势及时调整和完善预案。校长作为第一责任人,切不可大意。

“九制”

传染病疫情及相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制度

学校和托幼机构应建立传染病疫情及相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登记报告制度并明确疫情报告人,发现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以及传染病疫情及相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应在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时限内报告。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如发现同一宿舍或同一班级一天内有3例或连续3天内有5例以上患病并有相似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或者有共同用餐、饮水史的,应在24小时内报告。报告应以电话或传真等最方便的通讯方式,向属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教育行政部门报告。

学生晨午检制度

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应建立每日学生晨检制度,晨检内容包括观察学生的精神状态、询问学生健康状况、了解学生因病缺课情况,重点检查学生有无发热、皮疹、腹泻、黄疸、结膜充血等症状发生。对每日在校或在园的学生,还应做好健康巡查。在传染病流行期间宜在下午第一节课前增加午检,住宿制学校宜对住校学生进行晚检。发现传染病、疑似传染病或传染病早期症状等异常情况时,应及时报告并做好记录。

学生因病缺课登记、追踪制度

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应建立每日学生因病缺课监测及病因追查登记制度,班主任应每日登记因病缺课学生的患病情况,包括发病时间、症状、就诊情况等信息,并协助学校疫情报告人对其病情和转归进行追踪。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对各班登记结果进行核实汇总,及时追查学生患病情况和可能原因,发现传染病、疑似传染病或传染病早期症状等异常情况时应及时报告,及时做好因病缺课网络直报工作。

复课证明查验制度

学生患传染病后应住院治疗或居家隔离治疗,病愈且隔离期满后,应持医疗机构出具的病愈证明方可进班复课。学校和托幼机构应建立患传染病学生病愈返校证明查验制度,对病愈返校的学生查验病愈证明并留档保存。

学生健康管理制度

学校和托幼机构应建立学生健康体检与管理制度。中小学校应组织入学新生进行健康体检,建立健康档案,在校学生应每年进行一次常规健康体检。托幼机构学生在入园前应经医疗机构健康检查合格,建立健康档案,学生入园后应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学生离园3个月以上需重新按照入园检查项目进行健康检查。各类高校应落实新生入学健康体检工作,建立学生健康档案,实施学生健康全程管理。各类学校和托幼机构应按有关规定将结核病检查项目作为新生入学体检和教职员工常规体检的必查项目,并将体检结果纳入学生和教职员工的健康档案。

学生免疫接种证查验制度

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应建立新生入学入托预防接种证查验制度,在学生入学入托时查验预防接种证,发现没有预防接种证或未依照国家免疫规划受种的学生,应当向辖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或者学生居住地预防接种单位报告,并配合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或接种单位督促监护人及时到接种单位补证或补种。

传染病疫情防控健康教育制度

学校和托幼机构应建立传染病预防控制的健康教育制度,定期对学生进行健康知识和传染病预防知识的健康教育和宣传活动。传染病流行期间还应加强对学生家长的宣传。内容包括常见传染病的基本知识、传播途径和预防措施等,提高学生对传染病的预防控制意识和应对能力。

清洁、通风、消毒等制度

学校和托幼机构应建立场所通风及环境物品清洁和预防性消毒制度。学校应建立卫生制度,加强教室、宿舍、厕所等环境的卫生管理,落实场所通风和环境物品的定期清洁工作,受到污染后应随时进行清洁和预防性消毒。托幼机构应在落实场所通风和环境物品清洁的同时,健全和执行消毒管理制度,对室内空气、餐(饮)具、毛巾、玩具、工作人员的手和其他幼儿活动的场所及接触的物品定期进行消毒。供水设施定期清洁消毒、保证水质检测合格等。

学校和托幼机构应建立传染病消毒隔离制度,对确诊患有法定传染病的学生、疑似病人或传染病密切接触者,应配合卫生部门依法对确诊学生进行隔离或医学观察,并安排其及时就诊,做好检疫期相关记录。隔离或医学观察期间,暂时不参加班级活动,避免接触其他学生,隔离观察区域应相对独立,工作人员处置时应做好个人防护。

环境卫生检查通报制度

学校和托幼机构应做好周边环境、场所及设施的安全卫生检查工作,消除“四害”,定期检查、通报,共同营造良好的校园环境等。

作者:王铭俊

责编:李传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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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湖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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