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湘都市报·新湖南客户端3月7日讯(全媒体记者 虢灿 实习生 刘若蓉)“在同一个路口不按导向车道行驶,我同事被罚款了,为什么我没有?”长沙市民刘先生在处理交通违法时遇上了这样的事。
三湘都市报记者从长沙交警获悉,刘先生的情况属于“首违免罚”,是交警部门推出的人性化执法,对不按规定停车等十种交通违法列入“首次违法警告清单”,首次违法且满足相应条件将用警告来代替,记0分、罚款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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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先生在长沙市车站路上班,今年1月,手机收到长沙交警短信提醒,称其在车站路与学堂园路交叉路口因不按导向车道行驶被抓拍。当刘先生通过交管12123APP对这条违法进行处理时,发现罚款0元,记分0元,并且标注了“首违警告”。刘先生没有记分、没有罚款就处理完了这条交通违法,而他的同事却因此被罚款100元。
长沙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处教科民警高朝峰介绍,刘先生的情况属于“首违警告”,也是“首违免罚”,即第一次违法作警告处罚,不予罚款记分。
目前,有10种交通违法行为被列入“首次违法警告清单”,包括:不按规定停车;禁鸣区鸣喇叭;信号灯路口越过停车线停车;驾驶中型以上载货汽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通道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10%未达20%;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其他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10%未达20%;驾驶货车载物超过核载质量未达30%;进入匝道不按规定使用灯光;在高速公路上骑、轧车行道分界线;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通道以外的道路上不按规定车道行驶。
值得注意的是,“首违警告”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违法的车辆和人员在此次交通违法前的所有交通违法行为均已处理,罚款已缴纳,车辆状态正常,并且在本次交通违法前6个月内没有交通违法记录,此次交通违法行为没有造成交通事故或者交通拥堵。
“不管是民警现场开具罚单还是被电子监控抓拍,当你在处理交通违法时,如果符合条件,系统会自动提醒属于‘首违警告’,这种情况并不是真的免罚,因为警告处罚也是行政处罚的一种,同样会产生罚单,需要对交通违法进行处理。”高朝峰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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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三湘都市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