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湘都市报·新湖南客户端4月10日讯(全媒体记者 曾冠霖 实习生 宋科铖)4月10日,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发布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旅游市场秩序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各地扎实开展旅游市场秩序整治,集中打击高频违法经营行为,坚决遏制“不合理低价游”苗头和市场乱象扩散势头,着力提升旅游服务质量,为游客营造好放心、安心、舒心的出行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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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强调,要查处一批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违法违规行为,发布一批整治旅游市场秩序的典型案例,曝光一批影响行业形象的旅游企业和从业人员。文化和旅游部将对市场秩序治理不力的地区开展现场督查督办。
作为旅游市场治理的关键环节,《通知》要求规范旅行社经营行为。旅行社要严格落实“一团一报”制度,对不按照要求填报的,按照《旅行社条例》相关规定予以处罚。旅行社要与游客规范签订旅游合同,推广应用电子合同,不得擅自变更行程。旅行社要使用合格供应商,选择当地居民惯常消费场所,所售商品应质价相符,畅通退货渠道。
《通知》还要求提升导游服务质量。导游服务水平直接影响游客消费体验和旅游消费环境。各地要按照《加强导游队伍建设和管理工作行动方案(2021—2023年)》要求,严格规范导游执业行为,净化导游执业环境。要求旅行社等用人单位加强内部管理,依法向导游支付劳动报酬,不得收取押金、管理费等不合理费用。
此外,要妥善处理涉旅纠纷舆情。各地要加强舆论风险研判,针对游客和社会反映强烈的导游辱骂游客、欺诈强迫购物乃至中途甩团等问题,依法依规从严从快处理,强化舆论正向引导。
同时,为了确保整治效果,《通知》还提出,旅游市场秩序治理情况将纳入当年政府质量工作考核。此外,文旅部号召各地要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作用,鼓励地方旅游行业协会公布旅游产品参考价格,主动提升服务品质。引导游客警惕明显低于正常价格的旅游产品,自觉抵制“不合理低价游”,提倡安全、文明、理性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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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三湘都市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