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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湘都市报·新湖南客户端4月17日讯(全媒体记者 杨斯涵 黄京)2023年教师资格认定开始啦!近日,《关于2023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的公告》(下称《公告》)下发,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网上申报分上半年、下半年两批次:上半年为4月17日08:00—4月26日17:00;下半年暂定为10月23日08:00—11月6日17:00;而中小学教师资格网上申报的具体时间由各级认定机构根据工作需要自行制定,申请人应及时查阅相应认定机构网站上发布的认定公告。
《公告》指出,此次认定种类有7种:幼儿园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初级中学教师和初级职业学校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统称初级中学教师资格;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包括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包括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实习指导教师资格;高等学校教师资格。
其中,申请人需具备《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申请人户籍所在地、居住地或就读学校所在地(仅限应届毕业生、全日制专升本学生和在读研究生)应在湖南省行政区域内。申请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申请人应为在湖南地区高等学校在编在岗专职从事教学工作或受聘于高校(含高等学校附属医院临床教学人员)的教学人员、辅导员。同时,申请人应当参加相关考试、测试,并达到相应要求。
《公告》强调,申请人须在相应认定机构规定的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通过“网上办事”栏目的“教师资格认定”入口进行申报。申请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的认定机构为湖南省教育厅。申请初级中学及以下教师资格的认定机构为申请人户籍或居住地(应届毕业生也可为就读学校)所在县区(市)教育(体)局。申请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认定机构为申请人户籍或居住地(应届毕业生也可为就读学校)所在市州教育(体)局。
值得注意的是,同一申请人一个自然年只能申请认定一种教师资格。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故意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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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三湘都市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