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日报5月9日讯(通讯员 莫显昆 全媒体记者 周倜)输卵管手术,能为不少不孕不育家庭带来生育希望。在今年1月举行的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上,省人大代表张颖提交了《关于将输卵管相关手术费用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报销的建议》。今天,湖南省医疗保障局官网公布了对此建议作出的回复。
省医保局在回复中指出,为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我省已将符合条件的生育支持药物如溴隐亭、曲普瑞林、氯米芬等促排卵药品纳入医保支付范围,提升了这部分患者的用药保障水平。
根据原劳动保障部、原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财政部、原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共同制定的《关于印发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管理、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和支付标准意见的通知》(劳社部发〔1999〕22号)规定,“各种不育(孕)症、性功能障碍的诊疗项目(如:男性不育、女性不孕检查、治疗费等)”列入了基本医保不予支付费用的诊疗项目范围,据此,我省未将输卵管吻合术、输卵管修复整形术等妊娠相关输卵管手术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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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步,“我局将按国家医保局统一部署,立足‘保基本’的功能定位,根据国家人口政策及时调整完善医保支付政策,积极会同相关部门加强研究,在科学测算、充分论证的基础上,研究进一步支持优生优育,逐步把医保能承担的技术成熟、安全可靠、费用可控的治疗性辅助生殖技术按程序纳入医保支付范围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有效措施,切实减轻‘不孕不育’患者医疗负担,提高保障水平。”省医保局在回复中表示。
作者:周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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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湖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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