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湘都市报·新湖南客户端5月24日讯(全媒体记者 王普)今日,记者从湖南省生态环境厅了解到,4月环境质量状况已于近日发布。4月,全省14个市州政府所在城市环境空气平均优良天数比例为95.7%,无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水质方面,4月全省地表水水质总体为优。
数据显示,株洲市、湘潭市、衡阳市、邵阳市、郴州市、永州市、怀化市和湘西州优良天数比例均为100%。与上年同期相比,全省平均优良天数比例上升1.4个百分点。其中怀化市、邵阳市、湘西州、益阳市和永州市优良天数比例同比持平;常德市、岳阳市、张家界市和娄底市4个城市同比下降;其它5个城市同比均有所上升。
按照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评价,环境空气质量排名从好到差依次为:湘西州、郴州市、张家界市、永州市、长沙市、株洲市(与长沙市并列第5)、衡阳市、湘潭市、益阳市、常德市、怀化市、岳阳市、邵阳市和娄底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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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月综合来看,全省14个城市平均优良天数比例为80.0%,轻度污染天数比例为14.0%,中度污染天数比例为3.6%,重度污染天数比例为2.3%(38天),严重污染天数比例为0.1%(2天)。全省优良天数同比下降8.3个百分点,其中株洲市同比持平,其余13个城市均有不同程度下降,下降幅度较大的有邵阳市、衡阳市和常德市。
水质方面,4月,全省147个国考断面中,Ⅰ—Ⅲ类水质断面139个,占94.6%。全省地表水水质总体为优,湘、资、沅、澧水质均为优,32个在用地级以上城市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均达标,水源达标率为100%,洞庭湖湖体11个断面水质总体状况为轻度污染,营养状态为轻度富营养。
1—4月综合来看,全省147个国考断面中,Ⅰ—Ⅲ类水质断面143个,占97.3%;与上年同期相比,Ⅰ—Ⅲ类断面比例减少0.7个百分点。1—4月,全省地表水水质总体为优,湘、资、沅、澧水质均为优,全省32个在用地级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均达标,水源达标率为100%。洞庭湖湖体11个断面水质总体为轻度污染,营养状态为中营养,湖区总磷平均浓度同比由0.055毫克/升下降为0.053毫克/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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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三湘都市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