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日报5月26日讯(全媒体记者 施泉江 通讯员 徐云乾)让原告席上的尚某某感到“有点意外”的是,作为“民告官”里“民”这一方,见到的“官”是一位副区长。
24日,一起雨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及区人民政府为被告的行政案件,在长沙铁路运输法院公开开庭审理。雨花区人民政府副区长谢国富作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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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起案件的缘由,是原告尚某某不服雨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其举报作出的不予立案决定,经雨花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后,向法院提起诉讼。
谢国富副区长全程参与庭审,详细听取了原告意见并发表了最后陈述。他表示,雨花区政府充分尊重、坚决支持法院的审判结果。
庭审中,各方当事人围绕案件争议焦点,在法庭主持下充分发表意见,庭审过程规范有序,各方当事人权利得到充分保障,案件将择期宣判。
此次庭审中,雨花区司法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10余名工作人员现场旁听观摩。
“参加庭审,就是最生动的‘法治课’。”谢国富解释,此举是希望通过这种“沉浸式”现场感受,增强执法部门及执法人员的法治意识,促进他们依法规范行使公权力,不断提高行政执法工作的规范化、法治化、精细化水平。
“民告官”能“见官”,庭审成为“法治课”,近年来已在雨花区成为常态。该区坚持充分发挥党政机关主要负责人的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持续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化常态化。
针对行政执法任务较重或者行政应诉案件较多的部门,该区不仅要求行政机关负责人必须出庭应诉,还要求部门一线执法人员必须到现场或在线上观摩庭审,并在庭审后展开评议交流,延伸观摩效用,促进行政执法水平的提升。
据悉,今年以来,雨花区已有4件行政应诉案件由部门正职负责人出庭应诉。下一步,该区将继续抓实、抓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进一步助推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的工作模式,为建设更高水平更高质量法治政府,奋力打造全国一流法治城市注入更多司法力量。
作者:施泉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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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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