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日报6月5日讯(通讯员舒友武 王雅苹全媒体记者周倜)记者今天从湖南省医疗保障局获悉,该局现已正式印发《关于新增试行及规范调整部分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确定新增试行及规范调整部分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自7月1日起施行。
《通知》明确了新增试行51项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试行期两年,试行情况纳入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监测评估指标体系,试行项目限定在全省二级及以上具备相关资质条件的医疗机构开展,价格在项目公布的试行价格范围内由医疗机构自主定价,下浮不限,不纳入医保支付范围(详见文末链接1)。试行期满后,省医疗保障局将组织开展新增试行医疗服务价格项目临床应用和试行价格情况评估,正式核定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及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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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我省此次修订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共17项/类,同时明确基本医疗保险报销政策(详见文末链接2)。其中项目价格为全省最高指导价,下浮不限。并同步废止2项现行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详见文末链接3)。
与此同时,新增特需医疗服务价格项目2项(详见文末链接4),价格由医疗机构自主定价,不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医疗机构根据隶属关系向省、市医保部门报备。
《通知》要求,各医疗机构要严格按照价格政策规定和临床诊疗规范向患者提供服务并收取费用,不得收取未列明的费用。各医疗机构要建立健全内部价格管理制度,严格规范医疗服务价格行为,严格执行医疗服务价格公示制度,落实好明码标价和住院费用清单等相关规定。各级医疗保障部门要切实加强医疗服务价格管理,督促医疗机构严格执行我省医疗服务价格管理的有关政策规定,在执行过程中,及时发现和解决医疗服务价格政策与管理的新情况、新问题。
链接详情:
1,新增试行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汇总表
2,修订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汇总表
3,废止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汇总表
4,新增特需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汇总表
作者:周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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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湖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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