滚动质押的银行操作要点是什么?
1.银行在贷款前的操作要点。
(1)借贷双方共同向监管人发出质物种类、价格、最低要求通知书;
(2)银行取得监管人签发的质物清单;
(3)银行取得质物的货位标识图。
2.银行在贷款期间的操作要点。
(1)查询查验。贷款银行应要求监管人定期报送质物进出库和库存变动的信息,并核对质物与质物种类、价格、最低要求通知书是否相符,质物价值是否符合约定,必要时应进行现场查验。
借款人申请置换质物时,必须以与合同约定一致的、享有合法、完整、有效的所有权的商品补充入库,并按入库程序办理好相关手续,不允许以次充好,以坏换好。贷款银行要在确认收到符合要求的质物清单后方可签发提货通知书。
(2)价格调整。贷款银行应指定专人监控商品价格,严格按照商品融资合同中设置的警戒线和处置线管理商品价格风险。当市场价格波动,向监管人签发质物价格调整通知书。当质物价值与未偿融资本息的比率达到警戒线时,应书面通知借款人在一定的工作日内追加保证金或与合同约定一致的商品,使质押率恢复到约定;当质物价值与未偿融资本息的比率达到处置线时,应按照合同约定立即宣布融资到期,并处置质物,偿付银行贷款本息。
3.银行在贷款结束时的操作要点。
如果借款人还款,借款人应向贷款银行提交提货申请书;贷款银行审核后签发提货通知书,归还动产质押专用仓单;通知监管人解除监管。如果借款人违约,贷款银行签发以银行为提货人的提货通知书,行使质权(无须经借款人同意)。
滚动质押业务所需要的资料指的是那些?
滚动质押协议涉及以下8份附件:
1.质物种类、价格、最低要求通知书(代出质通知书);
2.质物清单(代质押确认回执);
3.提货申请书;
4.提货通知书;
5.提货通知书(回执);
6.预留事项和印鉴样式;
7.质物标签;
8.质物价格调整通知书。
其中银行需要签发的有:质物种类、价格、最低要求通知书(代出质通知书)、提货通知书、本行预留事项和印鉴样式、质物价格调整通知书;银行需要持有的有:质物清单(代质押确认回执)、提货申请书、提货通知书(回执)、监管人和借款人的预留事项和印鉴样式;银行需要监督的是质物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