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日报6月9日讯(全媒体记者 奉永成 通讯员 潘文秀)记者今天从省河长办获悉,近日,湖南省发布了第9号省总河长令,决定从5个方面提升全省河湖管理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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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5个方面分别为:增强使命担当,提升河湖长履职能力;完善体制机制,提升保障能力;夯实基层基础,提升管护能力;运用现代技术,提升监管能力;引导公众参与,提升共治能力。
第9号省总河长令要求,各级河湖长要积极开展河湖巡查调研,落实巡河频次。原则上各级总河长每年巡河不少于1次,省级河湖长每年巡河不少于2次,市级河湖长每年巡河不少于3次,县级河湖长每季度巡河不少于1次,乡级河湖长每月巡河不少于1次,村级河湖长每周巡河不少于1次。同时要提高巡河质量,促进水域岸线保护有力有效、河湖水质面貌持续向好。
以河湖长制实现河湖长治。第9号省总河长令要求,要全面完善“河长+部门”工作体系和“河长+警长”“河长+检察长”协作机制,实现流域区域联防联治。各级政府要落实河湖长制及河湖管护经费,加大对基层河湖长、办事员、巡河保洁员的培训力度,提高河湖管护业务技能,确保每个河湖有人管、管得住、管得好。要运用无人机、卫星遥感、视频监控等信息化手段和现代技术,建立健全“空天地”一体化的河湖现代信息监管体系,提高工作效率。市县要结合实际建立具有当地特色的“民间河长”队伍,积极推动“河小青”、环保志愿者等社会团体建设。
作者:奉永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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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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