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湘都市报·新湖南客户端6月15日讯(全媒体记者 卜岚 实习生 刘会欣)今日,记者从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该中心近日对市民关心的5月公积金热点问题进行了解答,明确职工家庭购买长沙市行政区域外新建商品房,应在房屋备案满1年且备案未撤销时申请购房提取,提取时限顺延至房屋备案满1年后的24个月内。
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过程中可更换工作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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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公积金贷款期间,更换工作单位是否会影响贷款发放?对此,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介绍,在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的过程中,可以更换工作单位,但若出现断缴或缴存基数、月缴存额下调,致使不符合贷款条件或可贷额发生变化,则会影响贷款发放。
如果异地购房申请提取公积金,职工家庭购买长沙市行政区域外新建商品房,应在房屋备案满1年且备案未撤销时申请购房提取,提取时限顺延至房屋备案满1年后的24个月内。办理了本套房屋住房贷款的,申请购房提取不受此条限制,职工家庭提供《借款合同》等相关资料证明。
职工家庭购买长沙市非限购区域二手房和长沙市行政区域外二手房的,应在产权过户满1年且产权未注销时申请购房提取,提取时限顺延至过户满1年后的24个月内。办理了本套房屋住房贷款的,申请购房提取不受此条限制,职工家庭提供《借款合同》等相关资料证明。
偿还异地商贷提取需近12个月还款明细
职工偿还异地商业银行贷款提取公积金需要提供什么资料?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表示,申请偿还异地商业贷款提取公积金需近12个月的商业银行贷款还款明细,有提前部分还款或提前结清的应包含此笔还款明细;首次提取提供自还贷之日起所有还款明细,还款明细需加盖商业银行业务章。
偿还长沙行政区域以外自住房贷款本息首次申请提取的,提供购房地房屋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期内(不超过近3个月)的夫妻双方全部房屋登记信息证明。偿还省外自住房贷款首次申请提取的,房屋所在地为配偶工作地的提供提取申请前连续3个月的个税缴纳或公积金缴存或社会保险缴交凭证,房屋所在地为夫妻一方户籍地的,原则上以身份证上住址认定。
此外,单位应当每月按时、足额将其应缴及为职工代扣代缴的住房公积金汇缴至住房公积金账户,提交《长沙住房公积金单位汇缴书》,不得逾期缴存、少缴或者多缴。单位逾期不缴、少缴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按照规定补缴住房公积金,提交《长沙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补缴清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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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三湘都市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