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湘都市报·新湖南客户端8月9日讯(全媒体记者 王智芳 实习生 甄莹滢 通讯员 曾鹤群)8月9日,记者从省人社厅获悉,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贯彻促发展惠民生要求落实优化调整稳就业政策若干措施的通知》,在贯彻落实中央稳就业保就业决策部署的基础上,结合实际提出持续扩大就业容量、保障重点群体就业、鼓励高校毕业生创新创业、兜牢基本民生底线和确保就业局势总体稳定5个方面18条具体措施,进一步稳定和扩大就业岗位,全力促发展惠民生。
优化调整补贴补助政策
部分标准提高至1500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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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针对吸纳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就业的各类企业,筛选符合政策条件的精准推介相关补贴政策,延续至12月31日;调整、压缩拨付环节,全面落实“直补快办”。
鼓励企业招用2023届及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的16—24岁青年。并为签订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失业、工伤、职工养老保险费1个月以上的企业,按1500元/人的标准,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
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受益范围也扩展为毕业年度或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的16—24岁青年、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补贴标准由1000元/人提高至1500元/人。
延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技能提升补贴政策,支持劳动者提升职业技能。鼓励金融机构加大信贷投放,为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提供续贷支持等。将带动就业能力强、涉及国计民生和生产保供的企业列为公共就业服务重点联系企业,配备就业服务专员,一揽子提供用工、培训、政策等扶持,支持劳动者职业技能培训。
支持机关事业单位稳招
国企扩招和大学生创业
要求稳定机关单位招录毕业生规模,事业单位出现的空缺岗位主要用于招聘毕业3年内的毕业生,支持国有企业一次性增人增资政策,明确安排特岗教师计划900人、“三支一扶”计划600人、大学生征兵计划8000人以上、西部计划1000人以上。
募集不少于3万个就业见习岗位,实施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社区专职工作人员招聘计划,对基层就业的毕业生按规定给予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高定工资、提前转正定级等,支持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同时兼顾促进其他重点群体就业。
《通知》还明确,省级层面设立天使投资股权引导母基金和大学生创业种子子基金,遴选部分国家级、省级创新创业优秀项目免费入驻省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基地,支持建设“湘就业”平台高校学生创业服务专区、“湖南省大学生就业创业大平台”。给予符合条件的自主创业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创业补贴等,满足特定条件者可免除反担保要求。
精准帮扶困难人员就业
强化典型引领
《通知》提出要合理确定并动态调整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标准,建立“一人一档”就业援助服务台账,给予符合条件的应届困难毕业生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要求及时兑现失业保险金等常规性保生活待遇,将生活困难失业人员及家庭纳入社会救助范围等,强化其生活保障。开发公益性就业岗位托底安置就业困难人员,兜牢就业底线。
此外,湖南还将评选一批就业工作先进单位(个人),培育一批最美创业者、最美高校毕业生、最美农民工,努力营造有利于就业创业的良好社会氛围。
“立足外部环境变化和就业形势需要,湖南加大稳就业政策力度,千方百计扩增量、提质量、兜底线,以更快速度促就业惠民生。”省人社厅相关负责人表示,将积极会同有关部门,加大政策宣传力度,通过数字赋能推进“政策找人”“服务找人”,加快释放政策红利,更好助力企业稳岗扩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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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三湘都市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