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正规合同、有大型拍卖会、还有海外分会场以及看起来很高大上的公司……一个26人的诈骗团伙精心设局,对古董藏友进行诈骗,累计有73名藏友入局后被骗,诈骗金额高达210余万元。
记者今日从广州白云法院获悉,这起古玩电信诈骗案一审宣判,26名被告人分获四年至九个月二十日有期徒刑。
据了解,近年来,古玩电信诈骗团伙逐渐把诈骗目标锁定为藏品专业知识欠缺、拍卖交易经验不足、对藏品估值期待较高的收藏品卖家,特别是老年收藏卖家。
诈骗团伙设下“古董迷局”收取各种费用
2019年起,被告人舒某某、赵某某、苏某某等十五人受雇于禹某、陈某等人,先后入职某尚文化公司,冒充古董、藏品拍卖中介,使用统一话术模式,以帮助被害人拍卖古董为由,收取各种名目的费用,诈骗被害人的钱款。
2020年4月,某尚文化公司搬迁至某铭大厦,变更公司名称为鼎某文化公司,并以上述相同手段继续实施诈骗。
宋某、黄某、孙某等十一人又先后来到鼎某文化公司帮助实施上述诈骗行为。其中,王某为公司的副总经理;刘某、唐某某、邓某某为公司市场部的总监;吴某某为公司的股东,持有1%的股份,并负责管理公司后勤,收集客户信息;李某某冒充鉴定师;舒某某、赵某某、张某等二十人为公司市场部的业务员。
根据现有被害人提交的报案材料、转账记录和收据,统计全案被害人共73人,诈骗金额达人民币210余万元。
利用被害人想将手里的藏品卖出高价的心理,让被害人相信自己的藏品可以顺利卖出百万、千万的价格,一步步套取被害人信任,引诱被害人不断投钱,在被骗的道路上越陷越深。
26名被告人均获刑罚
法院认为,被告人王某等二十六人结伙诈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
综合全案的性质、情节、危害后果及各被告人的认罪态度、悔罪表现,以被害人的报案材料及转账收据等证据来查实本案诈骗金额总数及各被告人所涉诈骗金额为考量量刑的主要因素,同时参考各被告人入职公司的时间、“业绩”来确定本案各被告人的量刑。
法院为此依法判决:王某等二十六人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至九个月二十日不等,并处罚金三万元到二千元不等;同时,责令上述二十六名被告人在60万元至2000元范围内退赔给本案被害人。
法官提醒:警惕古玩诈骗“局中局"
经办法官指出,从本案可以看出,古玩诈骗常规操作有以下几步: